新竹縣政府
LL 新竹縣公文檔案
紙質
民國81年12月31日
長:36 x 寬:25.5 x 高:0.7 (cm)
501g
登錄號:1999.004.0089
該藏品為《新竹縣公務統計方案》,部分內容如下:
壹、總則:一、新竹縣政府公務統計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依據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組織規程準則、統計法、統計法施行細則、各級政府及中央各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臺灣省政府各機關及縣市政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訂定。二、本方案之目的爲確定新竹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公務統計內容,界定公務統計編報與管理程序,明確劃分主計單位與業務單位權責,使本府執行職務之經過與結果,能以統一之方法,作經常性記錄整理統計並編成報告表,以表現施政績效,用為決策及施政設計、執行與考核之依據。三、本方案依下列原則訂定:(一)依「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統計範圍劃分方案」規定應辦統計項目,審酌實際業務需要,將有關公務統計之事項作明確規定。(二)採統一訂定、分層負責精神,對本府相同性質公務統計作一致性之規定。(三)將本府公務統計內容與辦理程序作原則規定,凡易因法令修改或業務變動而變動者,列爲本方案附錄。